#2022年法考#

  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与损益分担在近五年,平均每年占4-7分,是咱们不可错过的分值,一定要稳稳拿下!

  话不多说,先上个例题来试试吧!

 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,分别出资160万、20万、20万,由甲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,丙欲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丁,至少需要甲同意,该说法是否正确?

  上面这道题,小伙伴们思考一下。如果有了答案,那就来看看这道题的解析吧,检验一下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确

  解题思路与分析

  普通合伙企业注重的人合性,根据我国《合伙企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,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;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,其行为无效,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,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所以丙将财产份额出质给丁需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,而非仅需甲同意。所以本题说法错误,你,答对了吗?

  易错点分析

  本题中,还要注意,未经其他合伙一致同意而出质,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,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,即本条规定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对善意第三人。除此之外,在普通合伙企业中,合伙人只有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才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,对内转让的,只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。最后,提醒大家记得去巩固一下普通合伙企业、特殊普通合伙企业、有限合伙企业之间合伙人权利义务的比较,考试中不要把他们搞混了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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